有效的esd控制大纲要求在一个工厂和一个检测系统内的各个工作机构或职能部门的协调、综合以及平衡。
品质部门:
第一、质量保证
1、确定防护区和接地工作台的设置要求。在它们投人使用之前和投入使用后定期地鉴定。用文件的形式提供试验程序和数据的证明;
2、当esds产品从防护罩或防护包装中移出后被操作时,保证在所有需要的地方使用适当的人员接地措施,并当适用时穿戴防护服装;
3、建立和实施培训计划,以保证所有操作esds产品的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4、进行周期性的检查,以保证esd防护区的esd接地工作台、人员接地装置、工具和试验设备接地的完善性,以及操作、包装和打标记程序的实施;以保证esd器材和设备保持着它们的有效性;
5、核对所有包含esd标记、警告说明和适用操作程序的技术资料、包装图样和工作说明书;
6、就正确的esd标志问题检查esds产品;
7、保证采购文件包含有esd大纲的适用要求;
8、对转承制方和供应单位的esd控制计划进行检查和评价;
9、进行esd防护材料的评定。
第二、接收检验
1、了解被供应方交付的所有esds产品;
2、从运输容器中拿出esds产品的单元包装,不打开单元包装。按照适用的程序或合同的要求就正确的标记和esd防护包装问题检查产品。按下述要求检验:
(a)esds标志的包装件
应检验esds产品的包装件,以验证其防护标记和esd防护包装要求与合同相符
合;
(b)无esds标志的包装件
当供应单位对于包含有esds产品的包装件的正确标志负有责任时,所交付的没有esds标志的这种产品的处理应按如下规定管理:
无esds标志,但在防护包装之内一该包装件应打上正确的标志,而这些esds产品应按照适用的程序进行操作。应与供应单位取得取系以保证今后发运件的正确标志;
无esd标志并且无esd防护包装一该esds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拒收,并且如果被供应单位重新送交时不应接收。
只能在防护区内打开单元包装和进行esds产品的试验;
试验过的esds产品重新包装在esd防护包装材料内,并且保证在此包装件上正确的标志。
第三、在工序上的检验和试验
1、遵守防护操作程序;
2、只能在防护区域内打开esds产品的单元包装;
3、在检验和试验之后,置esds组件于esd防护罩或包装材料内。
第四、失效分析
1、所收到的供失效分析用的esds产品应正确地包装在esd防护包装材料内。如果这
些产品未被正确地包装,通知此产品的发送者以防将来未被防护的失效分析产品的提交;
2、遵守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esds产品的失效分析。
上一篇
下一篇
品质部门在esd防控体系中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