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区域内的防静电工作服的防静电性能要求
1、使用条纹或网格状导电纤维或导电长丝实现防静电性能的,导电材料的间距不应大于10 mm。
2、按规定的方法测试,带电电荷量不应大于0.60μc/套。
3、作为接地措施使用的,或具有接地功能的防静电服,按规定的方法洗涤和调湿后,服装点对点电阻依据相关的防静电国军标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应为1.0x105ω~1.0x1011ω。具有接地点的防静电服,按规定的方法测试,服装各测试点与接地点之间的电阻应为1.0x105ω~1.0x109ω。
注:分环境中为保证安全,需要将人体带电量降低至0.05μc以下,或将人体静电电压降低至500v以下,由于防静电服难以通过电晕放电的方式将人体产生的电荷及时耗散至安全限值以下,且防静电服包覆的内层服装由于摩擦所产生的静电电场也有可能对周围设备造成危害,故上述行业可根据防护要求选择使用符合3要求的防静电服,作为接地通路,电荷由服装和人体经由腕带,接地线等途径传输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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