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门在esd防控体系中的相关职责-5845cc威尼斯下载

效的esd控制大纲要求在一个工厂和一个检测系统内的各个工作机构或职能部门的协调、综合以及平衡。

生产部门:

第一、 生产

1、设计和建造esd防护区;

2、利用质量保证实施和保持防护程序与测量;

3、与可靠性和质量保证相结合,调查可能的esd相关失效趋向和在生产时发生问题的区域。

第二、器材接收区域

1、对于所有的esds产品,遵守防护操作程序(见g3.1条);

2、在不打开装有esds产品的包装件的情况下,进行清点esds产品的数量,与合同的数量进行比较。如果防护包装是不透明的或者如果在不打开esd防护包装的情况下不能核查数量,对于接收检验来说数量清点应延缓。

第三、贮存区

1、在esd防护罩或包装内运送esds产品进出贮存区(为可靠起见,在没有防护包装的情况下由贮存室接收产品应予延缓);

2、除非另有要求,为清点数量、分发或齐套元器件不要打开esds产品的单元包装。当另有要求时,esds产品单元包装的开启应在遵守操作程序的条件下在防护区域内进行。用esd防护罩或包装材料重新包装esds产品;

3、保证所有的包装件和从贮存室发出的包装有esds产品的齐套件,带有esd敏感符号和警示标志;

4、在所有齐套文件上标明esds产品。

第四、生产、加工、组装、修理和返工

1、遵守防护操作程序。并且只能在esd防护区内进行操作;

2、利用导电性清洗液或清洗溶剂进行清洁加工。在用气体喷射清洗溶剂时应使用电离

的气体;

3、esds组件一经组装和加工完成,就利用esd防护罩或防护材料重新包装,并确保正

确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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